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对象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聘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到报名首日)
5.工作经历以单位盖章出具的证明为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报名时间首日;
6.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7.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因违反国家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6.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岗位代码+电话号码”命名),发至指定邮箱:zcfnlhh@gz.gov.cn
3.报名资料:
(1)《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电子文件(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
(4)所需职称证书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6)《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
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将报名资料中的证件原件提交审核。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延长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5确定;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考试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3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70%(满分均为100分)。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须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招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增城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名工作网上报名,考试等工作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报名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五)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四)本次招聘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752100;监督电话:020-28744027(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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