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2021年公开招聘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名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09:00至2021年8月25日下午6:00。在报名期间,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随时开展选聘考核工作,选聘完毕即终止接受报名,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将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进行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为gmcscj@szgm.gov.cn。报名联系电话:0755-23400098,联系人:于小姐。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按照岗位所需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清晰扫描件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名称”,材料清单如下:
(1)《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可粘贴电子版照片(附件2);
(2)《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验证报告);
(6)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扫描件);
(7)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8)无违法犯罪承诺书(附件5);
(9)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10)职称评定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1)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如相关文字材料等)。
(二)初审和考核
疫情期间不组织大规模聚集性考核,由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遴选委员会按照考生整体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择优确定参与考核人员。考核设置基本合格线,考生考核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某一环节出现不合格则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五)办理入职
本次聘用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核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5月31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报考招录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4.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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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招聘特聘专干职位表.xls
2.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报名表.doc
3.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公开选聘特聘岗位专干信息表.xlsx
深圳市光明区科学城开发建设署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