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经济学类、土建类专业;学历及学位要求详见《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确认报名信息。报名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下载《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并于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12日。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16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1年8月上旬(待定)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的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接受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我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1年8月(待定)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由党组研究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整理聘用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政策享受“五险一金”,按《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和《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1年8月下旬前。(待定)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东前411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2-4278786;邮箱:lbsfg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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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