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用,面向社会公开引进赫哲族人才。
二、引进人才职位
本次计划拟引进赫哲族人才5名,具体引进职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同江市引进赫哲族人才计划表》。
三、引进人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应往届赫哲族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其他高校应往届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为统招全日制教育)。
(二)引进条件
除专业技术相关岗位必备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热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奉献精神。
4.自愿到同江边境地区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同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或已报考同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报名。
7.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发布招引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体检、公示、签约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引信息
由佳木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同步在同江政府网站、同江组工公众号、大学生就业信息网和招聘网站等平台发布,同时宣传同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中俄跨江铁路大桥建设、人才政策及人才环境等相关信息,扩大城市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人才到同江服务大桥经济建设。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实地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00-7月9日17:00。实地报名:地点设在同江市人才中心。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网上下载填写《2021年同江市引进赫哲族人才报名信息表》并将相关材料一并发至tjgkzp@163.com。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同时,报名者在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如期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2021年同江市引进赫哲族人才报名信息表》等资料,现场签写诚信承诺书。
联系电话:0454-2912063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学科方向、专业水平进行汇总,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汇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采取电话、邮件方式反馈报名者。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综合考核评价
综合考核评价成绩由资历评价和组织考察构成,实行百分制,按4:6的比例设置分数权重。各岗位依据综合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若综合考核评价成绩相同,以资历评价分数较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资历评价。根据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任职履历和表彰奖励、政治面貌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1.学历学位(75分)。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得75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得65分,“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得55分,大学本科毕业生根据高考录取批次最高可得50分。
2.任职履历(10分)。有校级学生干部经历得10分,有院级学生干部经历得8分,有班级干部经历得6分。担任过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直接得10分。
3.表彰奖励(10分)。按照国家、省、市、县、校级别荣誉,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2分,只按照最高级别荣誉参与打分。
4.政治面貌(5分):党员身份得5分。
组织考察。由考察组深入到拟引用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街道社区和家庭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和面谈,主要了解掌握拟引用人选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日常学习、工作、生活表现。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综合考核评价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引用
公示期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与引进人员签订人才协议。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办理落编等手续。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工作年限5年,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按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服务期内,引进人才需服从岗位调整。
五、政策待遇
(一)身份待遇。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经组织部门认定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两级。
(三)补贴待遇。按照《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生活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2500元生活津贴;全日制“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贴;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贴。引进人才正式签约引用后生活津贴三年内按季度发放。
(四)其他待遇。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国家体检内容操作,在我市公立医院享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服务。除上述政策待遇外,引进的人才符合《同江市推动岸产城融合发展人才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均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解释。
(二)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工作进展了解最新动态。
(三)根据国家和我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引进人才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引进人才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引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将及时在同江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