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6.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和网上审核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链接: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7月1日9:00—7月3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7月1日14:00—7月4日16:00;
查询、缴费:2021年7月1日14:00—7月5日16:00。
2.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非美颜),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个人简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核期间按照本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网上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审核期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7月5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健康承诺书》电子版,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因未打印或遗失上述材料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招聘环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公告。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拟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另行通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健康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健康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证书类(含推荐表)材料的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2021年7月1日)。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一)初试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后原则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低于30人。需进行初试的岗位和相关事宜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布。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初试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相关成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由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青岛西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三)专业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成绩核算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说课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定期顶岗培训。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参加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三)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四)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五)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六)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参加考试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参加考试人员,应向当地疾控中心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网上审核不予通过。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部分人员在城区(街道)幼儿园顶岗学习,顶岗学习结束后回到农村幼儿园。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172879、86988867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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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计划表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