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
(七)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在此次招聘范围;
(八)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九)应届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三)具体条件:
招聘范围的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1.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校、院级学生会(社团)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级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需连续任职半年以上,时间截至2021年6月28日。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院级以上奖学金或奖励。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具体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等)。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6月28日。
(十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市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市南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工作安排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1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6月28日11:00-7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8日11:00-7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11:00-7月3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职位和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拨打《岗位汇总表》中的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能再注册、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1、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www.qdsn.gov.cn),在首页“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市南区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选择相应招聘进入报名平台,再点击“个人注册”链接,进入注册页面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应聘人员完成系统注册后,点击“招聘岗位”链接,进入招聘岗位页面,点击“报名登记”链接,进入报名登记页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在审核前不能进行修改,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报名信息并再次提交,通过审核的,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聘用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上传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校期间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并附上在校期间获得奖励证书、担任学生干部和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上传图片格式根据报名系统要求或提示进行设置)。如果报名时不能及时提供除身份证外有关证件照片,可先作出书面承诺(模板见附件)并上传,待面试前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原件照片,尚未就业人员需上传个人无业状态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的原件照片。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6月28日11:00-7月2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选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网上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7月3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21年7月4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snrsgbk@126.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初审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6月28日-7月1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现场或线上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1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考试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综合写作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进行答辩。答辩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终面试方式和具体操作形式将在面试方案中确定,并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上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上进行公布。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按1:1比例进行等额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往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问题、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岗位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职位咨询电话:0532-88729570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314238007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本简章由招聘主管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下半年青岛市市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