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2名,(预防医学专业)。
其中,南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正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见附件)
二、工资待遇
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23日——8月31日,在龙沙区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 报名
报名时间:8月27日-8月31日报名(每天:8时30分至11时,14时至16时)。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及2寸蓝底照片两张。
报名地点:龙沙区卫计局(地址:龙沙区政府3楼322)
咨询电话:0452-2336594 0452-2331463
资格审查:由区级组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体格检查。其中,区级负责组织资格初审,市级负责资格复审。
(三)面试和政审
由区级卫生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面试、体检。市级负责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3项中,有1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政审结束后,区级将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情况在卫生计生局、人社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束后,区卫生计生局将招聘人员信息表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试用期为3个月。由区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发现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龙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