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1、泰来县公证处,隶属于泰来县司法局,为非财政供养事业单位。
2、泰来县养老服务中心、隶属于泰来县民政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泰来县殡葬服务所,隶属于泰来县民政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泰来县城镇建设服务中心,隶属于泰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泰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于泰来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泰来县融媒体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拟公开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表1:《2019年泰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品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学历等岗位要求见附表1《2019年泰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5)泰来县编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6)患有精神病史人员;(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报名时间
(1)2019年11月15日——2019年11月17日。
(2)联系人:孟佳
考试咨询电话:0452-8223354考试监督电话:0452-8223321
(三)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2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同版照片3张;
(3)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一份,要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5)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五、考试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播音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写作。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出题方式为聘请有关专家出题,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岗位。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其中播音员岗位面试采取试镜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如有空岗不再递补,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后在本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县人社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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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