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二)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8:00至7月9日17:3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报名方式:电子报名
2.报名要求:考生须将《宁国市发改委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及学历证书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962072246@qq.com邮箱,压缩包名称为“毕业院校+姓名”。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4016249。
3.开考比例:报考总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总数的比例为2:1。确认报考总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总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到发改委办公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查通过的进入笔试环节,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时政、市情、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水平和写作水平。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各环节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将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版块及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聘用人员拟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宁国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2.二年内(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市发改委编外聘用人员如出现缺额,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体检考察后递补。
3.政策咨询:0563-4016249
监督举报:0563-4016244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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