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和发布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
1、精神科医师3名;
2、护理13名(其中男性3名);
3、招聘公告在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xcsjswsw.com/)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三、组织方式
本次我院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精神科医师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护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
1.精神科医师: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护理: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护理学,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纪守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办室(门诊楼四楼)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至2021年3月24日(不包括双休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流程: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信息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执业证者需提供执业证书(考试已通过暂无执业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有效的通讯联系方式和报名表(见附件)。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
我院负责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的考生需交纳笔试费45元,如进入面试需再交纳80元面试费(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8号文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该岗位招聘。
六、笔试
笔试由我院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立即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专业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我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内容: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八、体检
体检由我院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专业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院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2293868。
监督举报电话:0563-2293760。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表x.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