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管理工作,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8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三、四级;听力三、四级;视力四级)(司机岗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具备基本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保证正常上班。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4、中共党员及具有相关技术特长者优先聘用。
5、退伍军人报考安保员岗位的优先聘用,并将年龄适当放宽。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其直系血亲因违法、严重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本人及其直系血亲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本人及其直系血亲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
(5)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条件
乡镇(街、场)残疾人专职委员22名:那木乡、王奔镇、东明镇、柳条乡、新立乡、双山镇、兴隆镇、永加乡、卧虎镇、玻璃山镇、茂林镇、辽东街、辽南街、辽西街、辽北街、郑家屯街、红旗街、农场、鸭场、种羊场各1名,服先镇2名(含向阳2名)。
条件如下:
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应为本乡镇(街、场)辖区;
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高校毕业生和计算机专业毕业者优先。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市残联就业服务大厅服务员2名。
条件如下;
双辽市本地户籍,双辽市区有住宅并长期定居。
大专及以上学历,擅长文字综合或财务管理。熟练操作办公软件,高校毕业生和计算机专业毕业者优先。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市残联就业服务大厅保洁员1名。
条件如下:
双辽市本地户籍,双辽市区有住宅并长期定居。
高中及以上学历。
女性,年龄40——45周岁
市残联就业服务大厅安保员1名。
条件如下:
双辽市本地户籍,双辽市区有住宅并长期定居。
高中及以上学历。
年龄50-55周岁。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5-55周岁。
市残联残疾人服务用车司机2名。
条件如下:
符合公益性岗位准入条件。
双辽市本地户籍,双辽市区有住宅并长期定居。
年龄25-40周岁。
具备专业的驾驶技术,熟知驾驶和车辆相关知识和法律,驾龄3年以上。
三、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笔试。面试为笔试准入条件,结果按先后顺序排名,但不计入总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人,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排名先后顺序确定。同一岗位报名人数1人,经面试、笔试合格直接予以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报名。在双辽电视台、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8月30日(早8点30分-17点)。
2、报名地点:报考乡镇(街、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的到户籍所在乡镇(街)残联(民政办公室)报名;报考市残联就业服务大厅各岗位的到市残联教育就业部报名(市残联二楼)。
3、报名所需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红底照片5张。司机岗位另需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予以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现场签名,审核人员现场确认签字。报考乡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的,乡镇(街)初审合格后,8月31日16时前报双辽市残联教育就业部复审、备案。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四)面试。
1、时间:2018年9月3日—5日。
2、地点: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各乡镇(街)负责对报考本乡镇(街、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人员进行面试,市残联教育就业部负责对报考市残联就业服务大厅各岗位人员进行面试。
3、方式:各乡镇(街)、市残联根据本部门岗位报名人数、报名人员的残疾部位及程度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行确定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需经集体讨论确定,考官人数不得少于5人。面试结果按先后顺序排名,每个岗位进入笔试考生不得超过3名。
(五)笔试。
1、时间:2018年9月8日—9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地点:双辽市职业中专——第二校区。
3、方式:采取文化考试的方式进行(电脑操作答题)。
(六)政审。报考乡镇(街、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统一组织,在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在政审资料上加盖乡镇(街)公章后报送市残联教育就业部。报考市残联就业服务大厅各岗位的,由市残联教育就业部统一组织政审。
(七)体检。报考乡镇(街、场)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统一组织体检,并在体检报告单上加盖乡镇(街)公章后报送市残联教育就业部。报考市残联就业服务大厅各岗位的,由市残联教育就业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八)聘用。考试、政审、体检通过的人员,在户籍所在乡镇(街)公示7天,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核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上岗后与市残联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报市人社局办理用工手续。用工协议一年一签,聘期三年,三年期满后解除协议,退出公益性岗位。市残联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待遇,按照双辽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上岗的解除用工协议。
联系人:冯丽华
咨询电话:7223943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辽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