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工作踏实,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4、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
5、具有温州常住户口。
二、工作待遇
本次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实行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请提前电话咨询。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7日(周三)下午4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有资质的卫生部门出具的体检表(原件),向分局人事科(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1号楼806办公室)报名,经人事科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四、其他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580991。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