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临时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窗口接待受理、书记员等工作,工作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绣源佳苑2幢。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能熟练电脑操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绣源佳苑2幢215室(鹿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577-5668986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填写《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时聘用人员审批表》,并提交个人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4.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面试予以录取。
四、报酬待遇
工资待遇具体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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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