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察监测辅助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环境监察监测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环境保护辅助岗位工作。共招聘人员10名,其中,男7名、女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自愿从事环境监察监测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其中:
研究生:一级学科为化学、大气科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本科:一级学科为化学类、大气科学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核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本科特设专业为化学类、大气科学类、生物科学类、核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专科:环境保护类、气象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化工技术类、生物技术类、安全类
4.具有甘州区户籍,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4日至2000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9至31日(共三天),上午8:30 — 12 :00,下午14:30 — 18 :00。在甘州区环保局办公楼二楼208室(具体地址: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区人社局西侧甘州区环保局)。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持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互联网查询打印)等个人资料的原件,并携带个人亲笔填写的《甘州区公开招聘环境监察监测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缴纳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或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 年9月7日(星期五)上午09∶00 — 11∶0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环境监察监测辅助人员履职所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4.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于2018年9月4日至5日凭身份证到甘州区环保局办公楼二楼208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检、考察政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性别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体检、考察政审对象确定以后,由区环保局负责收集考生档案、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体检、考察政审,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的体检标准进行。
考察政审由区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四)公示
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区环保局研究审核并报人社局备案,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由区环保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区环保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区环保局决定是否续签。
2.此次招聘的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辅助人员不占用环保机关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其它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区环保
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区环保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为2500元(含各类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今后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建立逐年增长的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环保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区编办、财政局指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36-8213334 (甘州区环保局)
监督电话: 0936-8254433 (甘州区纪委)
0936-8861901 (甘州区人社局)
甘州区环境保护局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