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简介
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是南宁市统计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全国性普查及大型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工作以及全市统计数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和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详见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 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例如18-35周岁,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四、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统计局网站(http://tj.nanning.gov.cn)。后续信息(招聘岗位取消、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发布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及单位办公区域。
五、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7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统计局人事科(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10707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登陆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或南宁市统计局网站(http://tj.nanning.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南宁市统计局人事科进行报名,报名表贴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南宁市统计局人事科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告知初审通过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参加考试。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此次招聘工作。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0比例时,增设筛选程序:报考者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0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六、 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名单于面试前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和单位办公区域内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考试人员。
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 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列为考察人选。
由市统计局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小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着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报市统计局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执行。由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组织到指定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 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市统计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有关信息在南宁市统计局网站(http://tj.nanning.gov.cn)和单位办公区域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市统计局同意后,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1.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2.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一、其他
1、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统计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532756 监督电话:5530263
点击下载>>>
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宁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