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专业岗位建设,经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研究并报请市房产管理局党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需求:
1、房产测绘制图岗位:4名
2、前台业务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1、房产测绘制图岗位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有良好的专业技术素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前台业务岗位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一般办公软件。
(2)、能讲普通话,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3)、年龄35周岁以下的女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三、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菁
副组长:邓洪文
成员:江洪涛、周筱红、邓家祥、谢志涛、邹军亮、吴思敏
四、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抚州市房产信息网主页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3)、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各一份;
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者请于2018年8月30日前到行政服务中心2楼抚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3907946816
吴女士:联系电话:13707041461
办公室:办公电话:0794-8289266
资格审核
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电话回复
五、录用办法:
(1)、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资格。
(2)、进行面试及电脑操作演绎,业务岗位的,能熟练运用word和Excel及其他一般性办公软件;测绘岗位能熟练掌握CAD等制图软件。
(3)考核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脑软件运用,业务岗位进行现场制表及文字编辑等;测绘岗位进行现场制图,以最快最准确者优先录取。应聘测绘岗位的,同等条件下,有独立进行测绘项目组织实施和业务管理能力的、或具有测绘专业职称的、或有从事测绘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可优先录用。
(4)、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业务岗位为每月2000元,测绘岗位为每月2200元。
六、工资待遇:
经面试合格,通过上岗培训后正式录用,与抚州市房地产测绘所签订劳动合同,业务岗位的参照市房管局2017年度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测绘岗位的月工资水平3600元左右,社保、医保按规定缴纳。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