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国资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文秘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男,年龄30—40岁,(1978年9月—1988年8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等文科专业优先);
2.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
3. 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4. 身体健康;
5.共产党员、从事过机关办公室、党务工作者优先;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人民币2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录用者,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3600元,食宿自理,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报名表,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吉安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报名(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D座908室)。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2018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面试、笔试、体检、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 0796—8253307
联系人:肖先生、章先生
邮箱:gzw82533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