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乡政府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综合岗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南阳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阳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南阳乡计划招聘综合岗工作人员2名(综合岗工作人员须适应户外工作),招聘岗位为南阳乡合同制职工,与南阳乡已聘用的合同工同等待遇。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2.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公历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招聘仅限男性。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需瑞昌籍人氏。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和现任村干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地址
南阳乡政府一楼大厅、瑞昌市政府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31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南阳乡政府一楼党政办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南阳乡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南阳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现场立即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由南阳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命题写作。
笔试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0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2018年9月10日下午3点。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南阳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阳乡政府一楼大厅、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南阳乡政府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阳乡政府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经南阳乡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享受南阳乡政府已聘用的合同工同等待遇。
九、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南阳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792-4856001(办公室) 1527926****(王主任)
南阳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