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员1名。
(二)薪酬待遇
税前年薪最高可达30万元。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区管委会或有关部门同意后,通过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启事或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扫描二维码,填写《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合同制职员报名信息确认问卷》
(2)发送报名材料到指定邮箱8673238@163.com(所需报名材料请见下文);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的岗位,格式为: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如“高新区科技产业局+产业政策研究专员+张三”;所有报名材料需压缩成1个压缩文件后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如“产业政策研究专员+张三”;
(3)报名人员,笔试及面试时请携带应聘材料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有以下情况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①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流程的(第一步+第二步);
②未按格式要求填写邮件主题的。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陈先生,0756-8673238。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扫描发送):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word文档及签名正反面扫描PDF版1份(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档;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在1页纸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
(4)《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件。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要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5)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选择邮寄方式报名的,上述材料(1)(2)(4)提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查。
如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1:3比例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3)体检及考察
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组织体检,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区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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