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1.编制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2.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7月6日-2003年7月6日生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6日-2003年7月6日生人);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报考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有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6.无传染病史,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较大驾驶安全违法记录的考生,不得报考汽车驾驶员职位。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10:00-7月12日18:00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
3.报名联系电话:0906--6528381
4.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面试费40元。
5.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写《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目前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13日10:00-20:00由相关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由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等方面的内容)。考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报考汽车驾驶员职位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等内容,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14日10:00-20:00,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
4.笔试时间:2021年7月15日10:00-12:00,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6.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于2021年7月16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站(http://www.brj.gov.cn)、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17日10:00-20:00,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事人才大厅。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其中:报考汽车驾驶员职位进行实际驾驶操作)。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7月18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2021年7月19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公示。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查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政审表》(可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站(http://www.brj.gov.cn)下载),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八)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四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职工身份,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布尔津县招聘考生咨询电话或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请考生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在赶赴考点途中,应自觉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监督电话:
布尔津县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纪委监委:0906—6522164
五、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政策解释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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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g.xlsx
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政审表g.doc
2021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