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且无不良嗜好;
2.年龄条件:30—40周岁;
3.文化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思路清晰;能熟练应用电脑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持有社会工作师(含助理)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108室(联系人:姜波,电话:0570--4031752)。
3.报名时需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关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地点:江山市民政局4楼会议室。
笔试将参照公务员申论,主要考察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写作能力,根据给定文字材料进行文章写作。已报名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请自带黑色钢笔或水笔。不允许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资料、书籍以及手机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未按时参加笔试的报名人员,视作自动放弃。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录用
笔试成绩前六名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按4:6折算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两名进行体检,最终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年薪(含五险一金)及有关福利待遇参照机关部门编外人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点击下载>>>
江山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