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8.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和人事代理制教师;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应聘者具备全日制师范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同等学历的学位。有近2年(2019年9月-2021年6月)及以上中小学教学经历者可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同等学历学位。
2.年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1)(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具有省级派遣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需取得现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四、招聘流程与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9日上午9:00—7月14日中午12:00期间(7月14日中午12:00报名截止)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请注明教师资格证学段科目、非师范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请写明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7月9日上午10:00—7月14日下午17:00登陆武汉市人事考试网同步查询报名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14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于7月9日上午10:00—7月1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完成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笔试结束一周后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笔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进行资格复审,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的还需提供近两年(2019年9月-2021年6月)的社保流水证明。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教师面试通知书》(简称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含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
(五)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讲课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备课30分钟,面试时长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无学生讲授小学、初中相应学科教材。
(六)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招聘学科岗位数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拟聘人员。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5分最低分数线(含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知成绩并列者到风景区教育局进行面谈,择优录取。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1.体检标准按《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人员如能提供半年内的教师资格考试体检合格报告可不再参加体检;
4.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负责。
2.应聘人员需提供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有近两年教学经历的还需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年度考核资料,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调档、签约;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该岗位取消。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入职单位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官网。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根据区卫健办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招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六)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6773378。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027-88732331、18064017255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7-82639495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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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教师岗位一览表a.xlsx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教育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