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1个招聘岗位,共计1个招聘计划,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90年7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审核通过专业将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公布。
6.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亲和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0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7月18日(含)之前取得。(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并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解约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网上初审、扫码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每日公布岗位报名人数和审核通过专业。报名结束后公布所有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9日12:00-7月22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9日12:00-7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表》发送至ytsqsng@yt.shandong.cn,邮件请按“姓名+学校+专业”格式命名。邮件发送后立即拨打0535-6226619进行确认《报名表》是否已查收。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青少年宫或共青团烟台市委联系。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7月21日16:00以后不再接收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初审。共青团烟台市委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审查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告知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烟台市青少年宫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信息3小时后至7月22日11:00打电话(0535-6226619),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烟台市青少年宫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2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241334)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公布。
5.扫码缴费。初审通过人员,务于2021年7月19日12:00-7月23日16:00根据电子邮箱收到的缴费信息扫码缴费,缴费成功后将相关截图发审核单位(须在当日工作时间内通过咨询电话确认截图是否收到),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作放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5)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6)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和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不在择业期内的仅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即可。
(7)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8)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
(9)教师资格证书。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不含笔试当天)后第五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有关事项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邮箱(发送报名表时所用邮箱)收到初审通过回复的,应在7月19日12:00至7月23日16:00,根据电子邮箱收到的缴费二维码扫码缴费,缴费成功后将相关截图发到报名邮箱ytsqsng@yt.shandong.cn,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需7月19日12:00至7月22日16:00将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并于当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咨询电话确认申请是否收到。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免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
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成功)结束后,若最终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3人,则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可申请办理退费手续。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报名时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则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公布。初试(面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笔试)空缺不再递补。
1.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含)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分(含)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60分(含)以上人员不足5人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加专业技能展示(请自备3分钟以内与岗位相关的展示内容),面试成绩按试讲、专业技能展示成绩8:2合成。
(1)参加对象:若组织初试为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则为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公布。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公布。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总成绩排序。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共青团烟台市委官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共青团烟台市委、烟台市青少年宫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首先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共青团烟台市委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共青团烟台市委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共青团烟台市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青少年宫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青少年宫及共青团烟台市委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在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由烟台市青少年宫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烟台市青少年宫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防疫要求。根据关于防疫期间考试工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6月5日以来,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向共青团烟台市委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共青团烟台市委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条件。
(2)考生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5)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如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共青团烟台市委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共青团烟台市委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的条件。
(3)所有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时应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动态健康码。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凡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查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报告。
(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国家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参加。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各附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共青团烟台市委官网或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共青团烟台市委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共青团烟台市委、烟台市青少年宫,咨询电话:
共青团烟台市委:0535-6241334
烟台市青少年宫:0535-6226619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62266190535-6241334
监督电话:0535-6241334
共青团烟台市委网址:http://www.ytgqt.net.cn/
公开招聘报名邮箱地址:ytsqsng@yt.shandong.cn
点击下载>>>
共青团烟台市委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