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硕士及以下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7月20日09:00-7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0日09:00-8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20日09:00-8月2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7月20日09:00-8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5日9:00-8月7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1:3即可开考,其中,岗位编号为“11”招聘汽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者才能参加考核,笔试前未能提供完整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成绩单、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要求提供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与工作经验相关的证明;
⑤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笔试、试讲和面试。
(三)考核程序
1.笔试:笔试考核应聘人员教师素质基本知识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拟聘用人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试讲考核前若有放弃者,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参加下一轮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2.试讲:试讲按照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以说课的形式考核。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面试按照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均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
5.直接考核考察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实操+综合答辩”,在实习教学车间根据试题进行现场技能操作,操作完成后回答现场评委问题。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实习指导教学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考核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6.笔试、试讲和面试考核方式和地点将通过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官网、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其他说明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因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909275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4-87909477
联系人:于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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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