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海外留学博士,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院校(参照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须获得全额或半额奖学金),应往届均可。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引进到一般事业单位和院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引进到医院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需在本年度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现已在邢台市域内(含县市区)工作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规定未满现工作岗位服务期限的。
8.聘用后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单位报名地址和报名邮箱详见《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陆“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邢台人才网,下载并填写《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3)。将表格及其他材料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命名,并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份)到用人单位报名。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邢台市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3);
②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
③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取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
④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⑤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专项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评环节。
(三)测评考察
由市相关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
根据测评结果和岗位需求,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党建之窗”网站、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各县市区负责本地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支持政策及待遇
1.“燕赵英才卡”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符合“燕赵英才卡(A卡)”条件的,优先向省推荐申领“A卡”。
2.职称评定。首次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住房补贴。按照《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邢台市引进人才购(租)房补贴发放操作指南》文件规定,本次选聘的全日制博士,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后,在邢首次购房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3年内给予1500元/月的租房补贴。
4.子女入学。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来邢就读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由居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政策负责协调转学入学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毕业,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考察、体检,未报到、未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确保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咨询电话:0319—369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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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邢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