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实行月薪制,按照《关于印发く汕头市龙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龙编办(2020)6号)执行,薪酬待遇标准每月375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劳动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longhu.gov.cn)和职得招聘网站(www.zdzp.cn)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9日9:00至2021年8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3.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须保证报名表填写的资料数据正确,若因自己输入错误影响考试,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如果无学位证,可以不上传提交)、工作经验证明等报名资料。
(3)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由“职得招聘”网系统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8月13日9:00至2021年8月14日18:00。
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计而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笔试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确定面试人数,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岗位匹配情况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末位总成绩有若干人分数相同,则取笔试分数高者。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考察对象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职得招聘网站公开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龙湖区工商业联合会按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汕头市龙湖区工商业联合会研究确定。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龙湖区工商联办公室,电话:0754-88466381;
监督部门:龙湖区人社局专事股,电话:0754-88483379。
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