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隆林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工作需要,经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隆林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委托隆林昌益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型人才)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基本条件
(一)定向招聘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一年以上者优先聘用)
(四)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8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30日止。
公告地点:广西隆林网。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 8月 7日至2018年 8月 30日止。
报名地点:隆林昌益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步行街6#3栋102号
联系人:刘清明
联系电话:1355826**** 0776-8202658
采取现场方式报名。报名工作由隆林昌益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聘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书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彩照,应聘人员需现场填写《2018年隆林各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公司和用人单位通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公司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四)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公司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招聘公司确定。
(五)体检
经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招聘公司双方按要求组织拟聘人员到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隆林昌益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工资由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统一拨发,每人每月3174.5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提供聘用人员住房、伙食。
七、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清退。
隆林昌益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