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建设营运茂名市电白区人才驿站服务体系,协助做好电白区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电白区各类科技合作创新平台的对接联系和服务;管理电白区人才数据库;做好区内、区外各类人才的联系服务;协助做好区人才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完成电白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党员;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六)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接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区委组织部办公室(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海滨大道8号区委办公楼五楼)进行报名。
3、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dbzzb5393@163.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电白区人才驿站工作人员”字样。
联系人:杨沃强;联系电话:5115393。
4、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茂名市电白区人才驿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相关资料。
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
5、报名截止后,经复审,如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少于8人,则延长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如经延长报名时间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还少于8人,是否继续开展选聘工作另行决定。
(二)笔试、面试
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比选,取笔试成绩的前6名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再综合对比,按实际招聘人数1:2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被安排体检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体检合格的为拟聘人员,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比选结果等额递补人员体检。体检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四)公示、试用、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为该职位的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从中考核确定2人为正式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与相关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和聘期
试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正式聘用人员的聘用期工资为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聘用期间食宿自理(有单位食堂)。
获聘人员聘用期暂定为一年一聘,合同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5115336或13336533229。
点击下载>>>茂名市电白区人才驿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ss.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