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功能是收养、安置上海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以上的成年失智失能的孤残人员,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医生(专技岗位),人数2名;
2.护士(专技岗位),人数8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责
医生:负责孤残人员的诊疗和健康保健工作;做好医疗查房、病史采集、健康档案建立、体检、急救等工作。
护士:负责孤残人员的生活照料和护理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医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护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须具有护理学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书。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上传至上海市卫生人才招聘网(上海市卫生招聘网zp.shwshr.com搜索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可查见医生岗位和护士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本市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统一由单位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心理测试。
(五)考察
由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周老师
邮箱:dierfuliyuan@163.com
联系电话:021-59461325
监督电话:64412090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骏马村1718号
邮编:202158
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1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