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原则。
4.坚持回避的原则。
5.坚持相同学科面试标准统一的原则。
6.坚持严肃、严谨、保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新疆农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新疆农垦科学院长期招聘重点院校、重点专业应历届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科研人员,招聘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具体事宜可联系政策咨询电话。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农垦科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吸毒史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检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1.发布时间:8月2日
2.信息发布官方平台: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网上报名
8月2日10:00—8月15日12: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8月2日10:00—8月15日17:00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8月16日—8月18日(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
(三)面试
面试时间:8月19日10:00,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8月20日—8月22日(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
(四)体检
8月20日
(五)考察
8月23日—8月29日
(六)拟聘名单公示
根据院党委会议时间另行安排。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考生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新疆农垦科学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方式
考生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新疆农垦科学院公开招聘邮箱:xjnkkxy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提交应聘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
(4)获奖证书、论文、专利、职务职称以及报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各类证书材料。
(5)科研成果证明及应聘人员认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浏览兵团考试信息网,报名期间会通过电话和考试网及时反馈通过资格初审情况。
(二)资格审查
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考生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院领导、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才引进具体单位采取以面谈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对确定为吸毒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拟聘公示
新疆农垦科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情况经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由我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国家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工资及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新疆农垦科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3—6683557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15分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考生应在报名时如实提供,如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3—6683823,668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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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新疆农垦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xls
2021年下半年新疆农垦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xlsx
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