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专业技术岗人员4名(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科学科研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满足教学工作需要。
(七)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共7天)。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请每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wnzzjszp@163.com(原件扫描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1)《中共万宁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合一)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和学位证明)扫描件;
(4)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5)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科研材料等扫描件;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证书和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中共万宁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彩色证件照、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现场面试人员,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现场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相关事项,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8月下旬(以后续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海口。
3.面试方式:试讲,具体安排如下:
试讲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计分方式为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试讲分数。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场公布。
试讲主要是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专家评审组将从教态、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经专家组评判认定,若其中某些岗位报名人数较少,参加试讲人员成绩未及格,未达到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五)考察
现场面试结束后,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按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考生考察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内,在面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顺位递补。
(六)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在同一岗位内,在面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顺位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费用自理。
(七)公示
根据现场面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内,在面试成绩及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顺位递补。
(八)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报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人事聘用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有关毕业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使用
(一)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人员纳入中共万宁市委党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市委党校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开展科研活动。
(三)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人员符合万宁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按相关规定享受万宁市人才引进待遇。
(四)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未经批准,不得辞职或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中共万宁市委党校
邮政编码:571500
咨询电话:0898-62223329
七、其他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万宁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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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万宁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