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赤峰学院公开招聘20名在编工作人员。详见《2021年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岗位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生”;其他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都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1、以下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生”: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2年以上)。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服务期从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服务期满获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年两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本公告发布日前其个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蒙汉兼通人员”: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允许第二学位报考。
招聘研究生学历人员,执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至2003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9、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1年8月底,项目生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21年8月底。除户籍取得时间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三)户籍条件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要求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日(2021年8月10日)之前。“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岗位应聘者不受户籍限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1年8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本简章发布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如果“项目人员”无人报名,或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改为普通岗位,报名时间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关注。
2.“高校毕业生”和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21日。如果“高校毕业生”无人报名,或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改为普通岗位,报名时间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关注。
3.报名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方式: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视疫情情况可能有变化,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
5.报名地点:赤峰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崇正楼413室)。
6.报名时须提供报考者的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和填写好的《赤峰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和最高学历各学科成绩单。还需提供本人的本科证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复印件或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复印件;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户口复印件。
8.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填写《赤峰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1.学校人事处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推荐到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专业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经赤峰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及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对于“项目人员”岗位报名出现空缺的,可以取消定向,调整为普通岗位予以招聘。
(三)2021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网站上公布。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提供三种试卷:汉文、蒙文和蒙汉文试卷。在《赤峰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上进行勾选,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笔试试卷使用“蒙汉文”试卷。“蒙汉文”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赤峰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分别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上公布。
7.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确认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8.笔试命题工作委托市外有资质的专门考试机构负责,笔试阅卷工作采取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知在笔试后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由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8月底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三)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组成,试讲形式为讲课,不固定内容,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专业自行设计试讲题目。
2、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汉文作答,结构化面试用汉语作答,试讲用蒙古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考官组的组成: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由异地专家组成。面试期间,对所有面试考官实行全封闭管理。
4、面试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和面试试场,实行封闭,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验证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准备工作就绪后,由纪检监察人员拆封面试试题交给主考官,由面试考生按要求进行回答。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按照规范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计分员负责计分、核分。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4)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上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赤峰学院具体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复核完成后进行,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相关部门认定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5、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上发布,请予关注。
6、本方案由赤峰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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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学院人事处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