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8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附件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专项引进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学校人员,凡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9:00-8月27日16:00。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任城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扫描(PDF格式),连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电子证件照上传至各单位报名专用邮箱(见附件1)。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还须上传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5,PDF格式)。邮件名称为“姓名+事业单位名称+岗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邮件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
2、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需要完善补充的,要及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报名期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任城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报任城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任城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计划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经任城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任城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1、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2、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各主管部门(单位)网站(附件6)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21年任城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8-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名单.doc
附件3:2021年任城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