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10人。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以岗定人、考用一致”的方针,按照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文物旅游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涉嫌违法违纪。
(二)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历史学、导游及艺术类专业;
2、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男性身高175cm及以上;
4、相貌端庄,气质高雅,举止大方,必须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善于与人沟通,办事周到细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告
通过稷山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出示“健康码”和“14天通信数据行程卡”信息,提供近7日核酸检测结果,并填写《稷山县文旅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8月20日;
3、报名地点:稷山县文物保护中心(稷山县大佛寺西200米院内西第一栋楼二层);
4、联系电话:0359—5531078。
(三)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文物保护中心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合格者按通知要求到文物保护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统一抽调评委,采取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的办法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排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文物保护中心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人选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予以聘用,底薪20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加绩效。
五、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和相关规定,纪委派驻四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认真落实回避制度,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59-5522604。
稷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