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派出分局协助执勤类二级岗位2名。
被聘用者享受合同制职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公开招聘工作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1日),有1年以上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生态环境工作。
3.岗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预审—>网上面谈—>网上面试—>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发至sthjjrsk@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合同制职员招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字迹模糊不清或填写不合规范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8月31日18时止,报名期后关闭报名电子邮箱。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本人签名);(2)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4)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5)个人红底大1寸证件照(2张)。报名材料要求扫描存为.pdf文档,如拍照,请保存至word文档;一个材料一个文档;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三)资格预审(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招考单位组织评委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业绩,以及职位所需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情况进行预审,根据报考人员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考人数1:10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网上面谈人员;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该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网上面谈对象。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将不予开考。
参加面谈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ssthjj.zhuhai.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四)网上面谈(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由招考单位组织评委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面谈,采用线上实时视频方式,按顺序依次进行。根据网上面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五)网上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网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分数相同的,依面谈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具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查看,不另行通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审核,由该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岗位使用期限(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拟聘用人选须服从组织调配。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由局党组确定是否依次递补: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考试。
(二)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参加网上面谈和网上面试;面试现场仅限考生本人,背景安静,面谈和面试均为闭卷考试,应保证独立答题,并不能现场查阅、翻阅资料,不能离开视频可见区域或出现第三者,违规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发现考生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程序,将严格按照我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五)招聘相关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50522,2218157,监督或投诉电话:221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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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v.xls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