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按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到2021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二楼205室。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桥东连兴路80路。
4.报名需按顺序提供资料:
①《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⑤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2);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现场收取①④⑤⑥原件,②③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考试。
(三)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时,按照1:3的比例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对经体检合格且考察通过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试要求。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需签署好《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接受体温检测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37.3℃以下)的考生才能进入考点;如考生体温超过37.3℃,但本人粤康码为绿码,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经防疫工作组综合研判同意后才能进入考点,不同意则不能进入考点。
2.所有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分流工作,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入场,减少人员聚集。如不服从现场指挥,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试结束后,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发热、咳嗽等急性上呼吸道症状人员及时送往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排查,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至该考生排除传染病。
5.以下考生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
(2)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珠海的人员;
(3)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
(4)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健康局解释。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782930;
监督电话:2782440。
点击下载>>>招聘岗位及条件ss.docx
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