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本镇或长期居住在刘桥镇;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计算机和相关软件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68655066。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在相片栏内粘贴照片)、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若报名人数不足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决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1)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农村、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28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薪酬待遇按照同类人员现行标准执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3.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655066。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8856558。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