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七)应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要求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具有三级甲等医院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1年9月30日,且在截至此次报名前仍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csyrsk8002@163.com,也可携报名材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一楼组织人事处。(盐城市剧场路75号)
联系电话:0515-81608002、81600015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9日(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均可报名,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⑦个人简历;⑧以社会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在三级甲等医院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上述材料均要求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至少14天前申领“健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当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如报名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接触入境未满28天人员,“健康码”及“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则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等招聘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2、医院组织人事处和监督审查室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3、报名期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理论考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理论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
2、确定进入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的人员(末位同分跟进),不足1:1.5的全部进入。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4、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5、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理论考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50%,面试成绩占30%,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20%。
三、聘用
(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1608002、81600015(市三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5-81600060(市三院监督审查室)
点击下载>>>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