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2名,女,蒙古语和国家通用语言各一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热爱新闻宣传事业和播音主持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情况。
(一)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专业。
(二)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以上。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高1.60米以上。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步骤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
招聘信息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eq.gov.cn/zwgk/zdxxgk/rsxx_97676/zkxx_97920/)(以下简称“鄂托克之窗网站”)和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鄂托克之窗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13日起至9月22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304办公室,联系电话:0477-6221406
3.报名办法:报名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书(打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证明获奖材料;填写《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5寸彩色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招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由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身高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予以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经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鄂托克之窗网站、鄂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试镜、试播。
1、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反应能力等,总分100分。
“蒙古语播音员”岗位的面试使用蒙古文制卷,使用蒙古文作答;“国家通用语言播音员”岗位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面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4︰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播、试镜的对象。
2、试播。每名考生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和方式现场录制2分钟视频,并现场即兴主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和语言组织能力。考生现场抽题,并围绕题目即兴主持(限时5分钟)。由评委对考生的即兴主持、表演、专业水平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总分100分。
3.试镜。采用指定新闻稿件进行新闻播报,内容包括仪态仪表、音质音色、音准、上镜效果测试(模拟电视新闻播音)。由评委对考生的镜头前的状态、形象、气质和普通话水平、播音主持能力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总分100分。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面试占30%,试镜占30%、试播占40%的比例合成。结合综合成绩确定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考生并列时,以试镜、试播成绩高低决定排名先后顺序。
(五)体检
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在旗融媒体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名单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报旗人社局备案(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旗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在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最低服务期为5年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招聘政策、招聘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招聘结果“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对招聘工作的监督。
(二)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任何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有违纪现象,要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自行下载打印《鄂托克旗2021年公开招聘融媒体中心播音员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并每天如实填写8月31日至9月13日体温。
2.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为“绿码”标识、行程卡“绿色”标识,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报名、考试、体检等。
3.根据《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15号)的最新要求,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考生,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报名时需提供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原件及血清抗体检测正常的报告单原件,否则不得进行资格审查、面试等;由鄂尔多斯市以外地区返回我旗的考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方可正常进行考试程序,否则不得进行报名、面试等(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所有费用自理)。
4.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时需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请考生在考试前尽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届时将在入场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上述第3条中规定的人员,在入场时须出示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证明,方可入场。血清抗体检测、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将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6.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托克之窗网站、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实施方案由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77-622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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