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莒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有关规定,2018年莒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6、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和毕业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有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截至2018年9月4日前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发证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相应执业(职业)资格必须在报名系统中注明现有资格获得年月;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2015-2017年公开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79人,其中:莒县人民医院56人、莒县中医医院70人、莒县妇保计生中心10人、莒县精神康复医院44人、莒县疾控中心3人、乡镇卫生院12人、“县管乡用”84人(由县级医院聘用后在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定期限)。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9:00—9月6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9月4日11:00—9月7日17:00。
报名网站:莒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uxian.gov.cn)。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考,对于重复报考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自负。
2、信息审核。
初审时间:2018年9月4日11:00—9月6日17: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且在学信网上能够查核到的为准。应聘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因提交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须在9月6日18:00前重新提报。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9月4日11:00—9月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9月13日9:00—9月1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和《2018年莒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专科毕业生岗位的相应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招聘本科、研究生岗位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到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莒县县城文心东路16号)提交《2018年莒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粘贴照片)一式2份,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或发证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另外,考生需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证明的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莒县卫生计生局会同县人社、编办等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考试范围为考生网上报名选定岗位后,“考试科目”下拉框内规定的考试科目内容。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均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uxian.gov.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后,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报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应聘莒县人民医院、莒县中医医院、莒县妇保计生中心、莒县精神康复医院等公立医院的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应聘“县管乡用”的与县级公立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须到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服务满3年,服务期满经县公立医院考核合格的,上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返回聘用单位工作。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自行负责。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莒县医疗卫生单位,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其他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莒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uxian.gov.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该网站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3-6206013 0633-6201878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莒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