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金阳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金阳县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2017年通过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到我县服务满2个服务期,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且目前非在编在职。
(三)2019年通过深度贫困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到我县服务满两年,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且目前非在编在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上午12:00前。
报名地点: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岗位:金阳县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三支一扶”支农及扶贫人员填报)、金阳县乡镇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期满“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填报)。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一)如实填写《2021年金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附件2);
(二)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三)进入金阳县服务证明材料1份(如合同、协议、分配文件等);
(四)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各1份。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由考核招聘小组与报考人员集中面谈并到服务单位测评、走访谈话等形式进行,并同时完成政审程序。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需求和拟聘人员情况研究确定。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等额进入体检、尿毒检,由考核招聘小组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次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聘用单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八、纪律监督与回避
考核聘用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考核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考核招聘单位)中参加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咨询电话:0834-8735507(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8738697(金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点击下载>>>
1_《金阳县2021年面向服务期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_《2021年金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doc
中共金阳县委组织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