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洪湖市2021年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洪湖市现有在编在册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和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洪湖市2021年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上午9:00至9月30日下午17:00,报名窗口于9月30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9:00至9月30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荆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环节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进行。
2、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报考学历。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缴费及准考证下载
(一)缴费。
1、缴费时间:笔试缴费时间为10月3日9:00至10月5日24:00,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标准。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
3、相关规定。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拟办理减免考务费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免考务费”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在现场指定地点领回所缴费用。
(二)准考证下载。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229。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教育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类考题,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类考题,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相关规定。
1、笔试比例设定。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以同类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为准,达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告。
2、笔试加分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其中,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报名本次招聘且参加了公共科目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对低于规定比例的,其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考生可通过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者,收取面试费用50元/人次(已办理退费手续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可免缴面试费用)。
(三)相关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人递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一并纳入面试。对于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设定75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面试
(一)面试对象。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75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核减。
(二)面试缴费标准。根据鄂人社办发〔2016〕82号文件要求,按照每人次50元标准收取考生面试费。
(三)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卫健局具体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于专业性不强、没有递补对象的管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从其他管理岗位进行调剂;没有调剂对象的,核减此次招聘岗位。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业岗位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对于专业性不强、没有递补对象的管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从其他管理岗位进行调剂;没有调剂对象的,核减此次招聘岗位。
十、公示和录聘
(一)公示。对考核合格人员,在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二)录聘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聘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洪湖市人社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洪湖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告,由洪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洪湖市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