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医师4人、护理人员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营口市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聘用岗位均为合同制。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资历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4.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疾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资历要求
1.医师: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医学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护理人员:要求具有国家承认医学院校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证明。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鲅鱼圈区人社服务公共平台”网站、鲅鱼圈新闻网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9月26日-2021年10月9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3.报名咨询电话:0417-6872980、0147-6872979。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二寸照片两张。
(三)资格审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主要审查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分为笔试考核(占比50%)和面试考核(占比5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考核为专业知识考核,注重考核专业能力,笔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考核。
2.面试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五)确定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若成绩并列者,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在报到前参加由营口市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的体检,体检在营口市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复审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公示。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通过“鲅鱼圈区人社服务公共平台”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相关待遇
均为合同制。
六、组织机构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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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xls
营口市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营口市鲅鱼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