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用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研究生岗位须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既可报考留学生岗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七)2021年1月1日之前在山东省内未缴纳社会保险(居民养老和居民医疗保险除外)的高校毕业生;
(八)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10月1日(含)之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于2021年10月1日(含)之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九)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但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况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2021年东明县县属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17:00止,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做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dmxrsjkszx@hz.shandong.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最早发送指定邮箱时间为准),不得兼报。
2、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扫描后把①—⑤做成一个PDF):
①《2021年东明县县属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插入近期电子版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属省份的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
⑤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邮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联系电话”。
(二)资格初审。东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根据网上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公布初审结果时一并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属省份的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由人才引进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引进手续。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对以上人员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格的正式聘用,在聘用单位正式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3年,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对新引进的人才,按照东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8】16号)文件规定,符合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待遇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其他
(一)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面试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过程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此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东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6259938
监督电话:0530-7211473
附件:
1、2021年东明县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东明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东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