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陵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杨陵分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城管协管员3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0名公益性岗位城管协管员。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城管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适应城市管理工作岗位要求,因工作需要能服从分配。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可适当放宽条件)。
6.岗位要求:男性,须夜间及节假日轮值。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及具有驾驶执照人员优先。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18年 9月6日至 9月14日
报名地点:杨凌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杨陵分局执法大队办公室(杨陵区农科路社会福利院西侧)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29-87010968
(二)报名需提交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其中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驾照)等资料(以上资料要求复印件各一份,还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②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同时可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学位证、工作经历和身份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
③填写《杨陵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内容要真实完整、不得涂改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现场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其中现场应变、协调沟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知等综合考核80分,答辩2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根据最终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杨陵区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如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杨陵区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体检合格者,由杨陵区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政府网、杨陵城管分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和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录用,进入杨陵区城管分局执法大队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杨陵区城管分局执法大队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招聘的城管协管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现有城管协管人员工资及福利标准执行。
杨陵区公益性岗位城管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