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儿童福利院的用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凭,取得准驾车型A1照以上,连续3年以上驾驶经历,未出现过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
2.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及传染性疾病,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关爱儿童,热爱儿童福利事业。
3.服从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爱心和耐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4.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不良嗜好。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3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儿童福利院(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办事处甲秀村;联系电话:0857-8103339;联系人:胡 艺)。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及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报名时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备注:精准贫困户需持有县级扶贫办发放并盖章的贫困卡或县级扶贫办盖章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招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听候通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3200元/月,试用期满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按3400元/月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毕节市儿童福利院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