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9个岗位,招聘9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定南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农村定向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
9.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
10.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附件1)
2.学历条件
(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3)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专业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附件3)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注:10月21日为报名第一天)。
5.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是指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及国企)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必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9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10月14日—10月20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1日—10月22日
2.报名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31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外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外县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7)岗位设置“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5.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未能开考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1年10月25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2021年10月26日可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1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1.笔试时间
2021年10月30日
2.笔试地点
设在定南县,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考试范围以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为《公共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项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答案;考生用黑色钢笔、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评卷结束后,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对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4.其他事项
如某岗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合格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
(四)面试
2021年11月1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入闱面试人员成绩可到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查询。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某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对象。
2.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
3.仅参加了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3.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定南县人社局报定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2.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本公告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考务咨询电话
0797-428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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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南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定南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