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服从分配。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15日(含)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曾违法犯罪以及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7)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8)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0月2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及材料:①本人携身份证(或新社保卡)、毕业证及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载打印附件1并填写)纸质版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初审。②贴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管理、经济、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2.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岗位。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6.体检和政审由县人社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组织。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为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劳动监察局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三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为2700元(含岗位、绩效工资等)+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直至250元止)。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栏目(http://ncx.nc.gov.cn/ncxrmzf/zkly/xxgk_list.shtml)”,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岗位咨询电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85722076。(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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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