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方式、范围
采取选聘方式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1日至2003年10月21日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按照《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确定;
2、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3、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其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10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五)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21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上午9:00点至17:30点。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或其他户籍材料)、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自行制作电子版(PDF、照片或图片格式,须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文件名称与内容相符)并添加到同一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统一规范为“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1+张三”)后发送至秦皇岛市疾控中心人员招聘邮箱bgs@qhdcdc.com;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前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2、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考察
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附件5)执行(有行业特殊体检标准的从其要求)。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652619(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3647701(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
点击下载>>>1: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2021年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