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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时间:2021-10-25 20:43:05 点击:

为满足市直卫健系统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黄冈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黄人社发〔2020〕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单位、岗位

  共计招聘145人,其中:市中心医院114人、市妇幼保健院19人、市疾控中心12人。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在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hg.gov.cn/)、黄冈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gyy.org.cn/)黄冈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hgsf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下载填写《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下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应聘材料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人事科(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206号)。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合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

  (1)关于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须提供两年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4)关于专业。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并进行逐一明确。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三)考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及以上技术岗位免笔试,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部分岗位可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1:10则加试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招聘本科学历人员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行业核心制度法规等。

  考试时间:护理岗位定于11月7日下午14:30至17:00。其他岗位定于11月7日上午9:00至11:30。

  考试地点拟定:黄冈市中心医院考棚街院区(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考棚街11号)安康楼六楼。如报名人数超过200人,则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按照竞聘择优的原则,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选。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2.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缺考、违纪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3.成绩计算

  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其他岗位(含加试笔试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均在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单位官网转发。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管理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将招聘工作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出现的递补情况说明、特殊情况说明等材料,报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防疫须知

  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5)。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面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考察、体检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713-8625113(黄冈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0713-8361228(黄冈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0713-8367882(黄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92179(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点击下载>>>

2021年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防疫须知.docx

2021年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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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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